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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举办兼职导游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zc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6-18 字体:

为深入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实践创业创新、谋求跨越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力建设 ‘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而努力奋斗”的战略目标,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一期“教师兼职导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

热爱旅游事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普通话达到二乙及以上水平,志愿成为我县兼职导游的在职教师。各校在个人自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选拔推荐,要求县城学校至少推荐45名教师、农村学校至少推荐12名教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专业学习,使参加培训的教师初步掌握导游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比较熟练地从事县内各旅游景点的导游服务,缓解我县旅游旺季导游人数不足的问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课堂授课、模拟实训和现场踩线等方式。课堂授课学习内容有导游业务、政策法规与职业道德、旅游礼仪、遂昌景点讲解等;模拟实训将聘请有多年导服经验的导游做现场导游讲解示范,传授带团经验并答疑。现场踩线将前往遂昌县境内各大景区聆听优秀讲解员讲解及实地训练。

四、报名及培训时间、地点:

1各校在教师自荐的基础上,按要求确定参加培训的教师,并填写报名推荐表于630日送教育局职成教科。

2、教育局和旅游局根据报名推荐情况于75日确定第一批培训学员名单。

3、培训时间初定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理论培训地点:课堂授课、模拟实训在县职业中专,现场踩线在遂昌县境内各主要景点。

五、经费与组织

1、培训经费由教育局、旅游局落实解决。

2、省级导游证考务费550/人由参加培训教师承担,有条件的学校可由学校报销。

3、培训在职成教科的指导下由县职业中专负责实施。

六、考核与颁证

1、凡理论和现场模拟考核成绩合格者由省旅游局统一发放省级导游资格证,持证教师可在节假日为来遂旅游的客人从事导游服务。

2、通过考核取得省级导游资格证的教师,县财政将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补助。

遂昌县兼职导游培训学员报名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普通话等级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手机)

推荐学校

任教学科

学历及毕业学校

职称

身份证号码

工作简历

学校推荐意见

教育局、旅游局意见

:培训学员推荐表于630日前上报教育局职成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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