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8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文艺”比赛的通知
遂教发〔2018〕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了展现和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艺术素养,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文艺”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8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二、比赛地点:另外通知
三、参赛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四、比赛分组
1.中学组(含高中);2.县城小学组;3.乡镇小学200人以上组;4.乡镇小学200人以下组。
五、项目设置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经典咏传唱。
六.项目分类及要求
(一)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须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四)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五)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版。
(六)经典咏传唱
“和诗以歌”的形式,将传统诗词经典与现代流行相融合,让经典具有新时代属性。结合红色教育和绿色生态教育,可谱诗成曲,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20人。
七、节目报送要求
(一)节目选送:中学组(含高中)每校2-3个;县城小学组每校2-4个;200人以上乡镇小学组每校1-2个;200人以下乡镇小学组建议参赛。一个节目最多有2名指导老师(双人舞或三人舞1名,群舞最多2名)。
(二)节目要求
鼓励弘扬地方特色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类节目,鼓励原创,只求精,不求多。重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三)预报时间
2018年3月23日之前将作品参赛表(附件1、附件2)发到基教科王雪晶处(邮箱:592013232@qq.com 或办公助手),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分组和比赛形式。
八、评奖
(一)根据20%,30%,50%的一、二、三等奖比例分组别、分项目评出优秀节目若干个,并颁发奖状。
(二)所指导的节目获得一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九、其他
未尽事项见补充通知。
附件1:遂昌县2018年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文艺”参赛汇总表201803060929214686.xlsx
附件2:遂昌县2018年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文艺”参赛演员名单201803060929455806.xlsx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