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关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的通知
遂教基[2008]45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增强中小学生自觉抵制毒品侵袭的能力,根据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禁毒委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08〕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关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禁毒教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在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各校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的高度,切实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及在中小学生中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的紧迫性,将禁毒教育作为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禁毒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六月份,各中小学要继续深入开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主题教育活动。在活动期间,各校要在校园中开办禁毒知识宣传专栏的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召开学生大会、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签名活动、宣传标语、黑板报、墙报、讲座、图片展、录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使每个学生全面了解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毒品;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学生辐射到家庭,辐射到社会,营造浓厚的全社会禁毒氛围。
三、总结经验,不断深化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各校将本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于6月底前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禁毒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对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