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校长述职评议暨任职考核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贯彻落实校长任期制的有关规定,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对中小学校长及后备校长进行述职评议暨任职考核(以下简称为评议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考核的对象:县教育局任命的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后备校长。
二、评议考核的办法: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为主,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力求对考核对象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价。
三、评议考核的程序
1、由校长、副校长向全体教职工作述职(后备校长只提交述职报告,不在会议上述职);
2、评议考核组对评议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3、评议考核组对评议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领导能力、工作态度、办学(教育教学)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
4、民主推荐后备校长(下半年再组织考试)。
四、评议考核的时间、内容与要求
1、评议考核时间:与学校学年度考核同时进行。
2、述职内容为2005学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下列四个方面情况:
(1)个人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作风与学习情况;
(2)任现职以来履行岗位职责与完成任期目标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等。
(3)任现职以来个人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存在的问题与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要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内容翔实,时间控制在15分钟之内。
五、评议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圆满完成,我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谢秋鸣任组长,应巧燕、蓝水林、雷永春、林建立任副组长,考核组成员另行确定。
这次评议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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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