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
县示范幼儿园、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70号文件已经正式颁布。从今年起,全省实行统一的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对原已定级的幼儿园将重新审核和评定,全县幼儿园在审核的基础上,可以按照等级标准进行申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江教育网、丽水教育网中可下载,现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要成立评估领导小组。
二、要逐条对照相关《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
三、根据本幼儿园实际,申报省各等级(省三级)。
四、各园按省三级级标准进行自查后,提出书面的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好《浙江省幼儿园审核登记表》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一)(二)(三)相应的部分(各表自行下载)。不参与等级评估的幼儿园要写好《浙江省幼儿园审核登记表》,以上材料一式二份,于5月25日前教育局基教科。
我局将于6月份组织等级评估组进行评估认定,评估结果予以通报。
遂昌县教育局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