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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中小学生 “龙谷之韵”美术作品赛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9-07 字体:

遂教发〔201780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了展示我县中小学生的美术创作水平,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遴选优秀作品参评市级赛,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关于举办“中国移动·和教育”第七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丽教基〔2017〕32号)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7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韵”美术作品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师生

三、比赛分组

1.乡镇小学组;2.城区小学组;3.乡镇初中组;4.城区初中组;5.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组;6.教师组。

四、项目设置

     设绘画、书法、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等5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二)书法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毛笔书法作品限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三)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四)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标签贴在照片后面,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摄影类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标签贴在照片后面,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网络作品上传

(一)上传说明

1.任何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均可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拍成照片通过网络直接上传至如下网址:

http://local.lsnetlib.com/2017lgzq/

2.根据网络投票情况评出若干网络人气奖。

3.网络上传作品县级赛不组织评比,直接参加市级赛评比。

(二)上传要求

1.网络上传作品,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上传一幅。

2.作品上传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24时。

3.各校平台上传作品数量请参照附件3。

4.实物作品可以作为网络作品上传至平台。

六、比赛阶段

(一)第一阶段:校级赛(9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

(二)第二阶段:县级赛(10月上旬)

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三)第三阶段:市级赛(10月-11月)

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直高中段学校选送的作品及通过网络评选直接进入市级赛的作品进行评选。

     七、作品报送

1.报送数额要求

(1)各校报送作品数量详见附件3;

(2)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2.标签:每一件作品背面右上角均需张贴作品标签卡(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标签卡上的所有信息均要填写完整,否则,不予评奖。每件学生作品只可以填1名指导教师。

3.作品报送

(1)作品提交截止时间:网络平台作品于9月30日前上传,实物作品和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9日前提交;

(2)作品交至基教科王雪晶老师处。作品汇总表(附件2,无需纸质,注明学校。网络上传作品无需汇总)发送至邮箱592013232@qq.com;

(3)所有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

(4)作品和汇总表逾期提交,不予评奖;

(5)未按照附件3数量要求提交的,将短信告知各校分管领导。

八、奖励办法

按照组别、项目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根据所指导的作品质量,评出“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附件1:《作品标签卡》201709071630168198.doc

附件2:《龙谷之韵作品汇总表》201709071630453496.xls

附件3:《作品提交数量要求》201709071631088255.xls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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