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遂昌县中小学生“与法同行”征文比赛的通知
|
遂昌县教育局 |
文件 |
|
共青团遂昌县委 |
团遂联[2008] 1号
————————————————————————————
关于举办遂昌县中小学生“与法同行”
征文比赛的通知
全县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根据我县“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总体安排,共青团遂昌县委、遂昌县教育局决定联合举办遂昌县中小学生“与法同行”征文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3月20日—4月20日
二、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分为小学高段组、初中组、高中组三个组别进行。小学高段组的参赛对象为全县所有小学4-6年级的学生;初中组的参赛对象为全县所有初中的在校学生;高中组的参赛对象为全县所有高中(含职高)在校学生。
三、征文内容
以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题,以 “与法同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专题片进校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讲进校园等活动为契机,以观(听)后感为体裁,紧密结合中小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和学习、生活实际,全面反映中小学生积极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和依法维权、自我维权的意识。
四、比赛阶段
1、征文初评阶段:3月20日—4月10日。各校要在前期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集中宣传月的基础上,广泛发动学生参与本次征文比赛。各校要明确好指导老师,辅导学生进行征文选题、起草、修改和定稿,并组织开展好本校的征文初评工作。征文初评规则和奖项设置由各中小学校自行研究决定。
2、总评推荐阶段:4月10日—4月20日。各校初评后,于4月12日前将优秀征文稿上报教育局基教科。具体上报篇数为每两百名学生(除小学1-3年级学生)上报一篇,学生数不足两百人的学校按满两百人计算。上报的参赛文章,文稿一式三份,一律A4纸打印、装订,并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校班级、联系电话,有指导老师的务必注明指导老师姓名。县教育局、团县委将组织专家、老师对参赛的文章进行评审,分别评出本次征文比赛三个组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本次比赛各组别的一等奖作品还将推荐上报参加市级征文比赛。
五、征文的形式和要求:
1、征文形式:除诗歌、小说外,体裁不限,以叙事、论述性文章为主。
2、评分标准:要密切联系实际,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内涵深刻、结构严谨,语言流畅、构思独特、突出法治。征文稿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他人文章。如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
遂昌县教育局 共青团遂昌县委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市教育局、团市委、县委办、县府办、陈元龙副书记、张起平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