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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通知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08-01-07 字体:

遂昌县综治委办公室

团遂联[2007]13

关于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程”的通知

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中小学、各乡镇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解决影响我县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一些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改善我县青少年的成长环境,县综治办、县教育局、团县委决定开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平安遂昌”建设的要求,切实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主线,建立和完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载体和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一个月时间,以学校为主阵地,在青少年群体中宣传和普及“两法”的有关知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一是开展“与法同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题片的巡播。200712月至20081月在各中小学播出法制教育专题片。专题片由团县委和教育局发放至各学校。二是开展征文比赛。中小学生通过观看“与法同行”法制专题片后,开展观后感征文比赛活动,活动采取班级筛选、学校初赛、全县决赛的方式进行。全县比赛后,选拔优秀的作品参加市级比赛。三是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讲进校园活动。组织由法律工作者、青少年教育工作者等方面人员组成的宣讲团,在学校开展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青少年维权知识为主的法制讲座,让广大青少年了解自身的权益及怎样维护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的维权意识。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各中小学校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定期开展关于“两法”和青少年维权知识的法制讲座。

2、配合丽水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根据市级12355青少年维权热线、维权网等青少年服务平台的建设要求,开展青少年服务志愿者的招募工作。一是青少年维权服务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招募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或具有检察员、审判员任职资格的人员,为青少年进行法律维权志愿服务,为打进12355咨询热线的青少年解答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心理健康咨询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招募具有心理健康教育上岗资格B证以上的人员,为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服务,为打进12355咨询热线的青少年解答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3、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按照行业申报的原则,在共青团、妇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劳社保、教育、文体广电、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关工委、建设等系统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创建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切实履行职责,多角度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要对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不良网络信息、非法“网吧”、淫秽色情出版物、违规经营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开展失足青年帮教转化工作。18周岁以下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和18周岁以下未受过刑事处罚但有违法行为受过治安行政处罚的青少年进行全面摸底,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主要违法犯罪问题、家庭情况、个性特点和近期表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1+1+1的结对帮教(即1个基层团组织+1名青年民警或团干部结对1名失足青少年)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在学习、就业、心理等各方面对失足青少年进行引导和帮助,帮助他们树立信心,预防重新犯罪。

四、工作步骤和职责

1、开展两法集中宣传月活动(200712月至20083月):

在各个学校开展“与法同行”法制专题片巡播。(200712月至20083月,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县委)

开展法制教育片观后感征文比赛。(200813月,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县委)

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讲进校园活动。(20081月开始,责任单位:教育局、团县委、公安局、司法局、关工委)

2、青少年维权服务志愿者和心理健康咨询志愿者的招募。(200712月,责任单位:团县委)

3、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200712月开始,责任单位:团县委、各创建单位)

4、失足青少年帮教转化工作。(200712月调查摸底阶段,20081月开始进行具体实施阶段,责任单位:司法局、公安局、团县委)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县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建法犯罪工作和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作为当前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有效载体,统筹安排,抓紧抓好。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成员单位要围绕“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的主要工作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争取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单位,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形成健全的工作网络和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举办活动的形式,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及所取得的成效,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遂昌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遂昌县教育局

共青团遂昌县委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抄送: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县委办、县府办、陈元龙副书记、张起平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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