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遂昌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遂森防指[2007]11号
转发《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安全,现将丽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丽水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丽森防指[2007]9号)印发给你们,结合本县情况补充如下意见,请各校一并贯彻执行。
各校要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开展好森林消防“五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做好优秀征文的推荐工作。
一、 征文推荐名额分配:以县属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为
单位,按在校学生2‰比例推荐,不足1名的推荐1名上报。
二、 征文要求:题目新颖、主题鲜明、中心突出、语句通顺、
书写规范;学校全称、班级、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写在题目次行,用四号宋体字A4纸打印(一式一份)。
三、县级设奖:
一等奖:小学、中学各5名;二等奖:小学12名,中学8名;
三等奖:30名;优秀指导老师:10名。
四、材料上报:征文与活动统计表于2007年11月23日前上报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其余学生征文及小结等材料由学校保存待查。
附件:
1、遂昌县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2、丽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宣传教育 通知
抄送:市防火办,市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平安办,县安委办。
遂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遂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07年11月7日印发
附件一:
遂昌县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乡 镇 学 校 |
班会课 (次) |
森林消防 作文(篇) |
致家长的一封信(封) |
黑板报(期) |
宣传标语(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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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丽水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丽 水 市 教 育 局 文件
丽森防指[2007]9号
关于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教育局: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安全,现结合省森防指、省林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市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并通过学生向家长、亲戚、邻居进行宣传,以提高他们对森林消防的思想认识,自觉遵守森林消防的有关规定。
二、活动内容
“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内容:每个班级召开一次以森林消防为主题的班会课(要有记录);小学三年级以上的每位学生写一篇森林消防作文和一封致家长的森林消防信;出一期森林消防黑板报;张贴一幅森林消防宣传标语。
三、 时间安排
本次宣传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10月22日至26日)。各中小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10月27日至11月25日)。各中小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撰写作文、书写家信、刊登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消防意识。
第三阶段为总结评比阶段(11月26日至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征文,并将征文和丽水市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于11月28日前交市教育局基教处,由市教育局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评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获奖者给予表彰奖励。
四、 活动组织
以学校为主,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五、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森林消防“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将活动任务分解到人。
(二)做好森林消防征文评比。各中小学校要指导发动学生积极撰写文章,并做好校级评比工作。各县(市、区)按时将优秀征文推荐市级联评。市级设征文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鼓励奖18名(中小学校各占二分之一),同时设优秀指导老师奖10名。
征文要求:文章体裁不限,文章篇幅小学生在六百字左右、中学生在一千字左右,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文章要注明某县(市、区)学校、班级、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
二○○七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宣传教育 通知
抄送:省林业厅、省防火办、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农办,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林业局。
丽水市林业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