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07年“中小学法制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遂教基〔2007〕97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遂昌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遂司〔2007〕12号),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根据遂教基〔2004〕11号《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每年十一月为我县“中小学法制教育月”,现将2007年“中小学法制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法知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二、活动时间
11月12日——12月11日。
三、活动内容:
1、各校要根据活动主题,从本校实际出发,自主安排组织开展贴近学生、贴近生活的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2、各校要进一步抓好《遂昌县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实施意见》(遂教基〔2006〕11号)落实工作,努力筑起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学校、家庭、社会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3、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和农村德育辅导员评选活动(另行发文)。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各校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活动的领导,周密安排,注重实效。并且与学生的养成教育、道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2、精心组织,力求实效。各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寓法制教育于班、团、队活动之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已有的宣传工具,营造良好的氛围,努力提高法制教育月活动的实效性。
3、及时总结,探索经验。各校于12月15日前将主题活动的安排、小结报我局基教科一份。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