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7版)〉的通知》的通知
遂教基[2007]78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将《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7版)〉的通知》(浙艺教委[2007]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学生培训,提高我县学生艺术水平,使更多地学生获取相应的艺术等级,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
《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7版)〉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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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艺术教育委员会
关于〈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
测试标准(2007版)〉的通知
浙艺教委[2007]3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发展学生的艺术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对艺术特长学生进行水平测试的通知》(浙教体)[1997]437号)精神,我委组织有关专家重新修订了《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7版)》,现予以公布,请登陆浙江省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htt//twy.zjedu.org下载查看。
《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7版)》自2007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标准(2004版)》同时废止。
二〇〇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