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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县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4-17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

      定期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分析工作,是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现根据全国、全省学校安全工作网络视频会议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的通知》、《丽水市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思路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请全县各校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分析工作。

各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本校安全形势和事故特点进行分析研判,找准校园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要结合上半年校园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学校防汛、防内涝、防地质灾害等方面的隐患排查和整治,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校园“三防”建设和周边综合治理,全力保障学校平安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各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求由学校主要负责人部署落实整改,明确整改的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县教育局将适时组织督查。

各校要认真总结梳理本校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排查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及排查结果、隐患形成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告要重点运用数据、实例说明问题。报告经所有参与排查人员签字后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阅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7年4月28日前报送县教育局安全科。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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