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教育局文件>教育局文件>详细内容

教育局文件

关于开展遂昌县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4-07 字体:

各学校教育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师德标兵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8号、丽教工〔2017〕8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遂昌县第五届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正式教师。

二、评选条件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且工作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已获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再参评。已获得市、县“师德先进个人”称号的教师不参与本次同一级别推荐,但可以参加更高一级“师德先进个人”联评推荐。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自觉践行并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学生健康成长。

2.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术技能。热爱教育工作,无私奉献,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个性,理解学生情感,包容学生的缺点和不足。

3.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工作上取得突出成绩。

4.推荐对象主要为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职工。

三、评选程序

  1.名额分配:教职工在150人以上的学校推荐2人,教职工人数少的学校实行联评,具体见附件1。

2.推荐对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征得学校党组织同意后确定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并予以公示三天。

3.材料报送:推荐对象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填写。表内填写3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贴上一张2寸免冠标准照。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学校工会和党组织签署意见后,于4月14日前送县教育工会。同时,将登记表发至电子邮箱(F645013@163.com),联系电话:8122978或559621。

4.组织评选:县教育工会组织联评,根据推荐人的先进事迹,择优推荐2名市师德先进个人(被推荐市级师德先进个人的需报20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和一张500K以内生活照)。未被推荐到市师德先进个人的为县师德先进个人。

由于时间比较紧迫,希望各学校教育工会高度重视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评选程序进行操作,遵守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以保证评选的质量和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docx

附件2.doc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7年4月7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