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
遂教发【2017】16 号
现将《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园)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遂昌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0日
附件1:
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是指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部和校门口等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1、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小学(幼儿园)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2、学校应做好校园内的道路标线、交通标志、减速带、停车位等交通设施建设。学校应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做好校门口的减速带、信号灯、禁停区、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建设。
3、学校应加强对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职工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好表率,确保交通安全文明。
4、各种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校内工程施工车辆,须办理相应登记许可手续,服从学校管理。家长等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经学校许可登记后方可进入。
5、进出校园车辆在学校门前应提前减速。所有车辆应避开学生上学、放学等高峰时间进出校园。
6、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7、所有车辆应在学校指定区域整齐停放,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
8、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9、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要组织安排好交通和车辆管理;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10、严格落实学校门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学校必须安排人员佩戴袖章值勤,引导学生家长等人员和车辆,疏导交通,保持校门口畅通有序,并做好值班记录。
附件2:
《遂昌县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部分学校存在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规范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制度要求,落实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校园交通安全有序,实现校园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达到预防为主、安全文明的管理目标。
三、文件依据
《浙江省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浙教基2007-14号)等文件。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独立中心幼儿园。长期有效。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规范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部和校门口等区域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六、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自发布之日(2017 年3月2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