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教育局关于二○○六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各中心学校:
2006学年第二学期临近结束,根据丽教办发〔2007〕30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将学期结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学期结束时间:
1、学生学业情况评价:(按教研室的通知执行)
2、学生放假时间: 7月5日学生开始放假;
3、教职工放假时间: 7月 10日教职工离校。教职工不得擅自提前离校,确需提前离校的,应在做好结束工作的前提下办理请假手续。
二、期末和暑假工作:
1、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认真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统筹安排好教师的集中培训和校本培训,组织相关教师参加2007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
2、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减负”规定,暑假期间一律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各类办班补课,更不允许以此类办班形式向学生收费,禁止有偿家教等有悖于师德的行为。
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切实加强暑期学生德育和体育工作,在保证学生休息和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书香假期读书活动和体育锻炼。
4、学期结束、假期期间和开学前后,容易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各地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游泳安全(防溺)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饮食卫生教育、禁毒教育等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积极落实安全措施,有效防止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各中小学校要向学生家长发出《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倡议书》,共同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学生集体活动,如确需组织,必须制订详细的活动计划,落实责任,落实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5、各校要利用暑假这有利时机,按计划按要求认真实施好食宿改造工程,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学期结束前,要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对破旧校舍、用电线路、防雷设施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放假前,要认真清查校产,妥善安排暑期校舍、设施设备、教学仪器、课桌凳等维护维修工作,学校贵重财产、有毒药品等要实行集中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校产保管工作。暑假期间,要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留守护校,学校领导要安排轮流值班(各校值班人员安排表于7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和基教科),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若有安全事故发生,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教育局报告。
6、认真做好学年档案归档、学校帐目清理、课本费、作业本费及代管费的学期清算等工作,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收费制度,严禁借学期结束之时向学生收取各种违规费用。
7、认真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和制订好新学期工作计划,按县政府文件要求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学校分别将总结和计划于7月15日和9月15前上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和基教科,2007年1月至6月获市级及以上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以书面形式于7月1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下学期开学时间:
1、暑期校长会:8月23日至24日 (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
2、教育教学理论考试:按遂教人[2007]36号《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07年暑期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的通知》要求执行。
3、教师到校时间:8月30日教师到校。
4、学生到校时间:9月2日学生到校,9月3日正式上课。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