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07年幼儿园星级评审工作的通知
遂教基[2007]28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新世纪实验学校:
为扎实推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促进幼儿园上规模、上等级、上水平,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星级幼儿园评审办法的通知》(遂教基〔2006〕79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年幼儿园星级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各校贯彻执行。
一、评审小组
1、县教育局幼儿园星级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雷永春
组员:吴立忠、严永强、姜良年、陈政文、雷冠桂
2、各乡(镇)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乡镇中心小学和中心学校校长、中心幼儿园园长及其它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评估工作小组。
二、评审对象
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和教育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
三、评审时间及程序
1、4月下旬至5月中旬,各幼儿园根据《遂昌县星级幼儿园评审办法》(遂教基〔2006〕79号)和《遂昌县幼儿园星级评估认定及评分细则》(附件一)进行自评。将自评结果,即:《评分细则》(附件一)和《遂昌县星级幼儿园评审申报表》(附件二)上交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
2、5月15至5月25日,乡镇中心学校或中心小学根据幼儿园自评情况,逐一对各幼儿园进行考核评估,客观公正地打出评估分(在考评记录栏中写明扣分原因),并在《申报表》中签署评估意见。
3、5月28日至6月1日,各乡镇考核评估组向教育局上报各幼儿园的《遂昌县星级幼儿园评审申报表》(附件二)和《2007年遂昌县星级幼儿园考核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三)。
4、6月上旬,县教育局评审组进行抽查审核。
5、6月中、下旬,县教育局抽查不合格要求的乡镇重新进行考核评估。
6、7月份,县教育局评审组公布评审结果。
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要充分认识星级评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负责地做好考评工作,客观公正地确定每一所幼儿园的评审等级。各幼儿园要以星级评审为契机,积极主动地配合各级评审小组的工作,认真开展自评自查,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办园水平,为推进我县幼儿教育工作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请点击附件:遂昌县幼儿园星级评估认定及评分细则
遂昌县幼儿园星级评审申报表
2007年遂昌县幼儿园星级评审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