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比赛的通知
遂教发〔2016〕162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了展现和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艺术素养,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市级以上比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遂昌县中小学生“龙谷之声”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7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二、比赛地点:另外通知
三、参赛对象:全县中小学生
四、比赛分组
1.中学组(含高中);2.县城小学组;3.乡镇小学200人以上组;4.乡镇小学200人以下组。
五、项目设置
1.舞蹈类(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等);2.戏剧类(儿童舞台剧、课本剧、音乐剧、戏曲、小品等);
六、项目分类及要求
(一)舞蹈类
1.群舞:参演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二)戏剧类
参演人数不得超过1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七、节目报送要求
(一)节目选送:中学组(含高中)每校2-3个;县城小学组每校2-3个;200人以上乡镇小学组每校1-2个;200人以下乡镇小学组建议参赛。一个节目最多有2名指导老师。
(二)节目要求
鼓励弘扬地方特色及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类节目,鼓励原创,只求精,不求多。重点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最终分组和比赛形式。
八、评奖
(一)根据20%,30%,50%的一、二、三等奖比例分组别、分项目(舞蹈类、戏剧类两项)评出优秀节目若干个,并颁发奖状。
(二)所指导的节目获得一等奖的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证书。
九、其他
未尽事项见补充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