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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 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1-06-13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

遂昌中学招收分配生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遂教发〔2021〕6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认真做好我县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1〕19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1〕44号)和《遂昌县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遂教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3.坚持全面衡量、兼顾农村的原则。

二、招收对象

分配生的招收对象为遂昌县品学兼优,且具备所在初中学校初二、初三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名额分配

    2021年遂昌中学(本部)计划招生672名,按招生计划的60%作为分配生名额,今年分配生名额为404名(含自主招收的创新型后备人才80人。)根据初中应届参加中考且符合分配生资格的学生数,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021年遂昌中学(本部)分配生名额分配表

学  校

班级数

参加

中考且符合分配生资格

学生数

分配生

各校实际分配生

创新型

后备人才

分配生(总数)

1

遂昌三中

15

644

119

80

404

2

民族中学

14

573

106

3

万向中学

5

201

37

4

云峰中心学校

4

136

25

5

锦绣育才教育集团学校(初中部)

10

201

37

合计

48

              1755

324

注:各校实际分配生名额按各校参加中考且符合分配生资格学生数分配。

四、招生办法

1.分配生录取工作在普通生录取后进行。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分配生名额从各校未被普通生招录并符合分配生条件的考生中,按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3)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分配生分数线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初中学业考试总分3成绩排名第1000名考生分数为准);若分配生录取人数仍不足时,则将相应分配生名额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按中考成绩(总分3)择优录取。

2.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统一划定,具体录取工作由县招考中心负责实施。

五、学校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初中学校召开考生及家长会,宣讲分配生录取实施办法。

2.资格审查。6月中旬前对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在就读学校进行审核并公示。

3.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初中学校将符合分配生条件的学生花名册(纸质、电子版各一份),盖章后报县教育局教育科(一)和招考中心各一份。

六、工作要求

1.分配生的审核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校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各个环节按时间、按要求完成。

2.在分配生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分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办法由县教育局制定、解释。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监督电话:县教育局8122574,8130110 ,遂昌中学8198227。

 

遂昌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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