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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0-09-28 字体:

遂教发〔2020〕7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中心成技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培育我县教师职业精神,提高师德修养,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适应遂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造就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教师,努力营造教育系统“清正、清廉、清明”的浓厚氛围。

    二、 工作重点

    (一)  完善学习制度

1.认真抓好师德教育,完善师德学习制度。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第一课”,作为新入职教师教育的“第一课”,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教学计划落实,课时学时落实,通过座谈会、主题宣讲、宣誓仪式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教师的道德规范意识。在教师业务培训和骨干培养中要突出师德素养培育,引导教师树立立德树人的职业理想,担负起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2.健全师德常规教育和学习制度。要在每学年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项教育学习和反思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素养为重点,以“一法一规范”为依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日常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教师法治教育学习制度。引领教师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人才观,培养健康人格和职业操守。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要把对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职后教育的重要内容,列为必修课程,帮助教师形成科学认知,掌握心理健康问题的基本常识、应对方法、预防措施和干预技能,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素养。要关注教师的心理健康异常,及时开展有效的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二)规范教师行为

1.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不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行,不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不传播宗教、邪教和宣传封建迷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酒驾醉驾等违法违纪行为。

2.不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做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的事,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为学生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教育教学态度端正,不敷衍塞责。

3.不从事有偿家教,不私自外出兼课和到校外办班,不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盈利性活动,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学习用品,不从事微商、经商等活动。

4.清廉从教,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不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吃请、旅游、娱乐等活动。

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要正确处理,履行保护学生人生安全的职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讥讽学生,不用粗鲁言行对待学生和家长。

6.诚信从教,诚信立德。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做到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抄袭剽窃,不做有违师德的事,不做违法违纪的行为。

7.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因私出境(国)制度。教师因私出境(国)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因私出境(国)时间要与审批时间相符,因私证照于回国后10日内上交教育局人事科集中保管,逾期上交的纳入出国审批诚信管理负面清单,原则上出国审批将不予批准。

8.严格教师日常管理规范教师请假制度。严格落实《遂昌县教职工请假制度(修订)》(遂教发〔2017〕27号),规范教师钉钉请假手续和请假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假期工资、绩效等扣减的规定,杜绝吃空饷的现象发生。

(三)坚持典型引领

1.深入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把深入开展向各级各类先进教师学习活动,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高尚师德的重要抓手。引导教师自觉学习,自我锤炼,内化升华教师的精神品格。要通过榜样的宣传和弘扬,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崇尚模范、争做标兵、见贤思齐的价值导向。

2.加大评优树模和表彰奖励力度。要逐级评选、树立一批师德楷模,充分发掘身边先进典型,形成师德榜样队伍;要建立组织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讲及报告活动的常态机制,充分发挥本土优秀教师的榜样价值,营造浓厚的以师德高尚为荣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挖掘和培养,推出一批师德典范,加大师德先进的表彰和宣传力度。从而引导广大教师以师德提升人格魅力,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学风,优化行风。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学校管理的全过程。校长是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制度,并认真组织检查落实。建立健全自律与他律并重的长效机制,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严格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学校、评价教师的重要指标,各校要严格师德师风考核制度,推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把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教师评聘、奖惩、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要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严格落实“一周一反思、一月一自查”制度,重点对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严禁行为进行自查自纠,规范教师行为,建立学校教师从教行为负面清单,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学校及时上报,教育局和纪检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三)切实维护教师合法利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全县各级各类教师的培养、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和认真落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关心爱护教师,为教师工作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条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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