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 “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
遂教发111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暨第九届中小学“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精神(7月1日在遂昌教育网文件栏中转发),现将2019年组织开展“绿谷之秋·美术”比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内容
本次艺术节的主题是“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争做新时代好少年”。绘画比赛活动的各项内容要围绕主题,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展现新时代我市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努力学习、勇于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县中小学(含县职业中专)师生。
三、活动分组
1. 小学组;2.初中组;3.高中组<含中职>;4.教师组;5.校外教育机构组。
四、项目设置
设绘画、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等4个项目。
(一)绘画:包括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二)平面设计:包括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三)立体造型: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四)摄影:包括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 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如不符合相关项目的格式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填写《作品标签卡》,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以原件形式报送。创作说明电子稿可刻录在DVD光盘上,随作品照片一并报送。
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各地对报送的节目和作品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
五、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按组别分组进行,采用作品评比的形式。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县级赛。县教育局对各学校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赛。
六、作品报送要求
(一)标签
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后面。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可以有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二)报送数额
1.小学:学生数在100人以下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1幅;学生数在100-2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学生数在200-5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3幅;学生数在500-1000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4幅;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5幅
2.初中:育才中学、遂昌三中、民族中学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5幅,万向中学、云峰中心学校(初中部)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
3.高中:遂昌中学本部校区、县职业中专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6幅;遂昌中学公园路校区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2幅;育才高中各组别各类作品上报1幅。
4.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三)报送方式
以校为单位,各校作品按组别、类别归类后报送。美术作品按规定尺寸报送,无需装裱。美术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年级、组别、指导教师姓名、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在每件参赛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粘上《作品标签卡》(见附件4),所在学校审核后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每件作品的作者不超过1人,每个作品的指导教师只能报1人。
上报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将各类作品交县教研室邹香梅老师,并将附件3的电子稿和规定需要作品的电子稿发给基教科徐新华老师151951094@qq.com。
七、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分类别、分组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证书。
附件:点击下载
1.丽水市第九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2.丽水市第九届“绿谷之秋·美术”上报参赛作品标签卡
附件:
遂昌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