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国庆中秋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通知
遂教发[2018]94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幼儿园,各中心成技校:
根据《遂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开展国庆中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遂安委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压实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校园安全稳定,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国庆中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学习《实施细则》活动
教育局机关、学校等单位利用夜学、周前会时间,组织机关干部、教师学习《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实施细则》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实施细则》在教育系统有效落实,全面压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增强安全工作的成效,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二、全面开展国庆中秋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时间
从2018年9月18日开始,到10月10日结束。
(二)检查内容
1.平安建设:对照《2018年度平安校园检查项目清单》和2018年度全省第一轮平安暗访发现的问题,全面认真开展检查,举一反三,对标整改。
2.消防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消防责任人是否明确,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消防隐患查纠机制是否完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检查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组织消防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情况。特别是油烟机定期清理情况,有无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阀门,有无在用餐区域使用燃气灶具,有无在学生宿舍和宿舍管理员室使用大功率电器或燃气灶具,校园用电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行、电瓶车充电场所等安全隐患。
3.交通安全:对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接送车安全,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校车定期检验、学生幼儿上下车清点验车、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等制度。严禁使用或租用未经许可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严禁校车违规超载、危险驾驶。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不乘坐各类非法营运或非载客车辆等有安全隐患车辆。学校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乘车线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重点对临危临崖路段、线路复杂地段的排查,严厉打击学校门口非法营运、“黑车”接送学生、残疾人专用车接送学生等各类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4.食品卫生安全:着重检查学校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餐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添加剂规范管理等。检查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5.校园及周边安全: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中小学、幼儿园应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落实、实战演练情况,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落实情况,校园配备一键式报警设施,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加强校内人员密集场所排查整治,确保没有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各类隐患,配齐疏散标志标识,确保疏散通道通畅。完善集体外出、活动等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和审批机制。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食品卫生、矛盾纠纷等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学校自身不能整治化解的,要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并做好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记录台账。
6.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全面梳理涉校涉师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建立师生利益诉求渠道和信息收集、处理平台,及时调处和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隐患。配合公安机关摸清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以及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等重点人员。对涉及师生和周边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切实开展风险评估,规范决策程序,落实防范措施,规避、化解矛盾隐患,严防衍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落实重点学生群体的帮扶管理措施,排查掌握心理问题学生情况,加强对学生心理危机的咨询、干预和处置,医教结合,对他们施以更多的关心。关注媒体、网络等舆情舆论信息,正确引导,把握动态。加强校园快递服务的规范与管理。
7.民办幼儿园及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检查是否是违规办学、办园办学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午睡室、食堂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是否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到位等。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以学校自查自纠为主,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生接送车安全、校园消防安全、平安建设等专项督查。
(四)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认真研究、部署、督查,各分管副局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负其责。各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学校安全检查整治这场攻坚战。
2.强化责任落实。各校要切实负起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在学校安全检查中,查不出问题是最大的问题,严防搞形式、走过场。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班级、每个人员。
3.强化长效机制。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隐患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理念,抓好日常安全防范教育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定期研判制度、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重大情况通报预警制度等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关口前移,将各类安全隐患风险排查预判在前,将安全和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在苗头阶段,防范在前。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项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及时上报材料。学校要及时在“遂昌教育网”等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动态信息,营造浓厚的氛围。10月10日前将《遂昌县教育系统2018年国庆中秋安全检查表》盖章后纸质交安全科或拍照后图片发安全科邮箱(SC8132577@163.COM)。
联系人:翁清林(646872)
附件:遂昌县教育系统2018年国庆中秋安全检查表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教育系统2018年国庆中秋安全检查表 | |||
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2018年 月 日 | |||
序号 |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检录 |
1 | 校园安保 | 有关制度及安保组织公示栏是否上墙,在上岗期间保安不得擅自脱岗。 | |
2 |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和贵重物品登记制度,登记规范。 | ||
3 | 上放学等重点时段校门口有秩序,有值周人员配合保安维持。 | ||
4 | 防护器械种类符合要求,常使用,放置规范,便于取用,(器材柜不能锁)。防护盾牌是否配置。 | ||
5 | 校园监控完好且保安、相关管理人员会熟练操作(主要会调取相关资料\回放),保安室监控显示屏正常。视频保存是否达到30天以上。 | ||
6 | 校园入侵报警与公安联网并有效,门卫保安会熟练使用,按键钥匙妥善保管。 | ||
7 | 规模较大或重点路段附近学校上放学有公安警力协助维持秩序(学校主动联系)。 | ||
8 | 保安室规范整洁美观。没有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 ||
9 | 保安执勤时穿戴相关服装及佩戴器械;将保安证悬挂在保安室。 | ||
10 | 保安室设有巡防台账,设有固定电话。 | ||
11 | 保安会使用防护器械和灭火器等,并了解相关应急处置知识。 | ||
12 | 消防安全 | 学校有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时开展应急演练。 | |
13 | 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了解消防“四个能力”建设。 | ||
14 | 教职员工会使用灭火器等常用消防设施。 | ||
15 | 校园设有消防栓,并供水正常;消防水带卷法规范,无破损、没拆开等现象。 | ||
16 | 宿舍、教学楼消防通道畅通,楼道门严禁使用铁栅门、卷帘门等并上锁。 | ||
17 | 校园灭火器数量配置符合要求,所有灭火器有效,并在消防设施处设有月检查记录。 | ||
18 | 灭火器放置合理高度1.1-1.7米。重点单位有每日消防设施巡查记录本。 | ||
19 | 宿舍室内插座要断电,无违规使用电器。 | ||
20 | 食堂及校园用电线路规范,无私拉乱接或违规用电现象。 | ||
21 | 校园应急灯、指示疏散标志等齐全有效 | ||
22 | 宿舍管理 | 宿舍环境卫生是否整洁有序 | |
23 | 宿舍管理员房间及学生宿舍有关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 | ||
24 | 有无私拉乱接电线现象 | ||
25 | 宿舍楼梯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楼梯封闭上锁等现象) | ||
26 | 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是否有效 | ||
27 | 食品卫生安全 | 购物索票索证等台账资料齐全。 | |
28 | 食品留样规范(放入冰箱存放48小时,器具符合要求,标签注明时间菜名,记录要完整,量足150克以上)。 | ||
29 | 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上班时穿戴工作服装。 | ||
30 | 食物储备间物品摆放规范整齐(离地\离墙\分类\门上锁) | ||
31 | 油烟机清洗、餐具消毒保洁规范,消毒柜不放杂物,冰柜生熟不混合存放 | ||
32 | 食堂加工、操作区域科学划分有标识,清洗池、砧板等有标识。 | ||
33 | 酵母粉等食品添加剂做到“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工具测量和专柜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