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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党建

县教育局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作者:潘卫平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10-09 字体:

108晚上,县教育局利用干部夜学时间组织学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教育局直属各科室、教研室、电教馆、教师进修学校全体人员参加学习。会议由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朱建英主持。

该《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于822日颁布,于91日起施行。《规定》共七章48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具体种类及使用情况等作了明确界定,弥补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违规处理的空白。

朱建英副书记具体解读了《规定》的相关内容,对于如何贯彻实施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从事业发展和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规定》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加强事业单位管理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二是多形式开展《规定》的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规定》作为必修课,列为各相关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把贯彻实施《规定》与规范事业单位管理相结合,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相结合,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雷伟东在总结时强调指出,各位干部要根据《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做到自觉遵守;在正确运用《规定》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在《规定》中,扎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正确处理好个人与集体、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同时,雷局长指出,下一步将结合近几年发生在教育系统内典型的教职工违纪、违规案例开展反思警示教育,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内容深入人心,真正提高全体教职工的规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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