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遂昌县创先争优“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遂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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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创先发〔20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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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遂昌县创先争优“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领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人物,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比、学、赶、超先进氛围,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挖掘我县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先进典型,发挥先
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为新山区发展实践汇聚人心,凝聚合力。
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好中选优、服务社会”原则。
二、评选总体规划
1、活动名称:遂昌县创先争优“先锋人物”评选活动
2、活动主题:处处有先进 人人争先锋
3、活动时间:2011年10月初至2012年1月中旬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以个人为单位作为被推荐对象,在本县范围内工作和生活的个人都具有被推荐资格。被推荐对象需见人见事,优秀事迹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进行挖掘整理。
(二)评选条件
1、人物事迹需得到公众认可,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
2、先锋人物要面向基层,推荐的先进事迹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不同领域及行业特点,在农村,推动乡村休闲旅游、原生态精品农业和洁净乡村建设等先进个人;在社区,推进社区文化建设、服务居民、化解矛盾等先进个人;在机关,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等先进个人;在企事业单位,主动应对危机、促进转型升级、关爱困难职工、诚信服务群众等先进个人。
四、评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遂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评委组成:媒体、两代表一委员、评选领导小组。
3、评选活动办公室: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活动2011年10月正式启动,评选时间为10月至12月。活动分推荐提名、审核评选、颁奖、学习宣传四个阶段。
1、推荐提名(2011年10月8日至11月20日)
推荐提名以单位推荐为主与个人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
2、审核评选(2011年11月21日至12月15日)
由评选活动办公室、县纪委和县综治办联合对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先由媒体从中择优选出50名预选人进入复选;再由两代表一委员从复选对象中择优选出20名终选对象;最后由评选领导小组评出若干名创先争优“先锋人物”。
3、表彰(全县干部大会)
对评选出的“先锋人物”颁发奖杯并授予荣誉称号。
4、学习宣传(表彰后至2012年7月)
把先进事迹的宣传贯穿活动始终,宣传与评比同步开展,各家媒体要从多角度对先进人物进行报道。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县创先争优“先锋人物”事迹报告会,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活动。
六、相关要求
1、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人条件,确保推荐事迹真实。
2、推荐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一份,主要事迹1000字左右,文字简练,事迹突出。推荐表须使用A4纸打印,加推荐单位签章,同时向县委创先争优办公室报送word电子文档(邮箱:sc8127201@163.com)。联系人:江志军,联系电话:8528148
中共遂昌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