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遂昌县“最美教师”和2019—2020年度“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四届遂昌县“最美教师”和
2019—2020年度“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的通知
全县各校、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和《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第四届“最美教师”及2019—2020年度“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最美教师”:全县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选。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评。已经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评。
2.“三育人”先进个人:全县各类学校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追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2.有高尚的师德情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有强烈的改革意识。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效显著。
4.有精湛的教学技艺。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5.有良好的评价口碑。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2018学年度考核成绩排位处于本单位(以法人为单位)前三分之一。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
2.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评选名额
1.我们将从候选人里评选出第四届遂昌县“最美教师”10+1名(“1”为向省里推荐对象,其要求:在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教师)。
2.我们还将从候选人里推选3-4名为省和市级的“三育人”先进个人(因为市里文件尚未下发),其余人员将评为县级“三育人”先进个人。
四、推荐名额
80名教职工(正式)以上学校推荐2人(其中1人必须符合“最美教师”评选条件),其他学校推荐1名。
五、评选办法
1.组织机构。成立县评选活动组委会,邱根松局长任组长,成员为龚彩云、毛立华、肖 飞;下设办公室,范显庆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县教育工会委员。
2.学校展示。各校要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宣传。
3.各校按照推荐名额,于5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附后)纸质一份报送遂昌县教育工会, 并将电子版发送到F645013@163.com。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20年5月8日
申 报 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一寸彩照 |
民族 |
| 籍贯 |
| 政治 面貌 |
| |
所教班级 |
| 职 称 |
| |||
联系电话 |
|
| ||||
个人 简历 |
| |||||
在校 期间 获奖 情况 |
| |||||
主要 事迹 (500字以内) |
| |||||
学校 工会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