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消费扶贫的通知
全县各校、直属单位,各基层教育工会:
根据《遂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遂委办发〔2018〕85号)和《2019年遂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经局班子研究,现将通江消费扶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指标:按人均消费308元以上的标准采购通江土特产作为工会会员福利、节日慰问福利或活动奖品(纪念品)。
二、完成时间:2019年11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校、直属单位要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积极参与通江消费扶贫活动,助力通江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2.完善工作机制。全县各校、直属单位要指定专项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落实工作,并严格按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要求,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3.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考核机制,将东西部扶贫消费工作纳入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学校(单位)给予相应扣分,并进行通报批评。请全县各校(单位)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消费发票复印件交县教育工会备查。
附件:
1. 《遂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遂委办发〔2018〕85号)
2.《2019年遂昌县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考核办法》
3. 遂昌•通江“消费扶贫”倡议书
4.巴山乡味产品报价单
5.遂昌-通江东西部协作消费扶贫统计表(样表)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