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全县各基层教育工会:
根据遂昌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精神,请大家认真对照《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财字【2015】1号)文件的规定,做好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是否存在工会经费使用超标准、超范围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请认真对照《浙江省总工会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总工发【2018】11号)文件要求,做好2018 年 1 月之后是否确保工会经费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以及必需的职工福利支出,是否存在忽视职工福利、工会经费大量结余等问题,以及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是否规范问题(已建工会单位是否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审批手续是否实行工会主席负责制、经费是否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等)进行自查自纠 ,并如实填报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按年度填写),写出自查报告于10月19日前上报县教育工会。
附:《关于开展基层工会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遂总工【2018】30号)
遂昌县教育工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