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中级职称评审指标的通知
县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2016年中级职称评审指标公布如下(附件1),各校务必结合参评教师任职以来各学年的考核情况,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排出名次,由学校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按照考核排名先后)推荐人员参加评审,并在学校内进行公示。上交材料:
1.被推荐的人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学校审核盖章后于12月8日上午12点前交人事科。
2.有联评人员的学校12月7日下班前将《联评陈述审核单》(附件2)填写好,审核人和校长签字后盖上公章,交人事科。
附件1-2点击处: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