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遂昌县普通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6〕106号)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运用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完成2016年全县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为教育政策制定、工作决策和教育研究提供支持,应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管理,优化教育技术装备的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提升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全力推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进程。
二、工作要求
(一)学校用户管理
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zbgl.zjedu.gov.cn)中各中小学校用户名及密码(详见附件1),请各中小学校管理员登录系统(建议用IE浏览器)后在原有的基础上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点击学校情况)(特别是统计人员变动的学校,一定要将变动后的统计人员信息输入)。
(二)数据采集
请全县各中小学校于11月30日前,在2015年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完成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资产全面盘点和数据录入(点击数据采集),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登入系统后下载查看《操作手册》。
(三)日常管理
结合地方实际,利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开展实验教学等工作管理(点击实验教学)。请各中小学校在期初录入数据的基础上,做好装备资产添置、使用、报废等动态管理,全面、及时掌握资产信息。
(四)装备统计(重点)
2016年度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先在基表(见附件2)上填写,然后在12月1日后再登入系统(点击省装备统计)输入对应数据生成2016年教育技术装备统计表并导出,经学校领导确认无误后方可在平台确认上报(在集中培训后)并存档。
三、其它事项
(一)提高认识,充分利用浙江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系统推进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二)校长负责,部们协作,共同完成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全面盘点,建立学校装备数据库,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要求,为考核、评估及决策提供重要的依据。
(四)学校本年内已建成或正在建设的教育技术装备均统计进去。特别是教育局统一建设及省补助的有关项目(如遂昌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及网络,省创新实验室、学科实验室、移动学习终端项目等等,具体金额在集中培训时再定,时间另行通知)。
(五)本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学校要根据系统内数据采集项目做好数据收集统计工作,以便按时完成任务。
(六)请学校统计管理人员加入:遂昌教育技术装备统计群:386544262
(联系人:叶增喜 8124809;646385 )。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