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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遂昌县第39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的补充通知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11-08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确保遂昌县第39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一)所有参赛的运动员都必须符合《关于举办遂昌县第39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遂教发〔2016123号)中的运动员资格条件。参赛队的相关资料要于119日下午领队会议时由领队统一上交资格审查组审查。

(二)比赛器械要求

1.钉鞋:由于比赛场地为塑胶场地,为避免地滑摔跤,必须穿钉鞋比赛,且必须使用塑胶场地专用鞋钉(短钉)。

2.起跑器:运动会短跑项目的起跑器由大会统一提供专用起跑器。

二、开幕式

(一)时间地点:1110日上午8点在体育中心进行

(二)要求

1.各代表队于1110日上午7:40前到达体育中心;7:50前找到相应的位置(现场有校名牌),并按2列纵队、前后一臂距离排好队伍,领队和教练站在队伍后面; 2.要求各代表队统一服装,精神饱满;

2.各代表队要按时参加,仪式未结束之前不允许提前退场、不允许提前在跑道上做准备活动。开幕式结束后有序退场,由教练带至东区看台。

三、闭幕式

1112比赛结束后在体育中心会议室进行,各代表队领队参加。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四、工作会议

(一)裁判员会议:119日下午2:30在体育中心会议室进行。

(一)领队、教练、工作人员会议:119日下午3:30在妙高小学一楼会议室进行。

(三)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工作安排,准时参会。

五、裁判及工作人员抽调

因遂昌县第38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工作需要,需抽调部分老师担任裁判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为1110日(星期四)、1111日(周五)、1112日(周六),名单如下:

遂昌中学:王樟华、潘华瑛、陈顺花、华晓芳、鲍  诚、郑叶萍、谢燕南;

职业中专:鲍仙军、吴炳华、陈昌平、李芳杰、朱振华、徐雅静、雷美英、周军、蓝义松、邝小梅、姜晓明;

遂昌三中:巫春福、雷建宏、唐昌连、陈秀春、刘乔丰、华勇猛、毛仁樟;

妙高小学:杨日明、程瑞文、张桂金、黄建红、叶丽萍;

民族中学:柴叶昊、包玉美;

育才小学:黄志海、林  青;

育才中学:林永忠。

请各校按排好抽调人员的教学工作,并通知该老师按时参加119日下午2:30在体育中心会议室举行的裁判人员会议(非裁判工作人员参加3:30在妙高小学进行的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会议)。

六、其他

(一)各代表队食宿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校必须高度重视比赛期间和往返路途中的安全管理,建立预案,落实责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体育局 

                                         2016年1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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