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局直属单位: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各学校(单位)推荐到县里的评审对象不超过1名。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10月24日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出申请,学校于10月24日下午下班前将将申报人员名单报人事科包日富老师处;
2.学校推荐:10月26日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将《浙江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人事科;
3.县级考核:11月1日前,县正高级教师推荐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推荐人选;
4.上报材料:11月7日将推荐人员的所有材料上报市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因本次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2.个人申报的材料按《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材料清单》(附件4)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做好材料清单目录;
3.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把好材料审核关。复印件须逐件签上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