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丽教基〔2016〕10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活动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分组
活动分为小学、初中两个组别,内容小学1-3年级为绘画,小学4-6年级、初中为书信。
二、作品要求
1.书信:围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这个主题,给自己的长辈、亲友、同学、等写一封信,题目自拟,格式为手写书信格式,小学组要求200字以上,初中组要求400字以上。
2.绘画:围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这个主题创作绘画作品,作品不得大于30cm*50cm。
三、活动要求
(1)各校要组织全体学生参与到活动中,并通过活动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有效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日常生活中。
(2)请各小学精选绘画作品3幅、书信作品3封,各中学精选书信作品5封,于10月30日前上交县教育局基教科,上交绘画作品需在背面填写统一作品标签(附件2),书信作品需统一装在活动指定信封内(由基教科提供)。
(3)其他未尽事宜,请于县教育局基教科雷巧菁老师联系,电话:8122574。
附件:1.关于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主题书信文化活动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