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2016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送审论文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论文送审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1.请按《附件: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表中下面的“说明”填写此表(提供《2015年的汇总表》给你们参照)。同时还须注意:①“工作单位”栏用全称填写;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取得时间”栏用6位数字填写,年份与月份的中间用小数点隔开;③“何时在何处发表或交流”栏要简明扼要。
2.符合可减少送审1篇论文条件的对象,请在备注栏里注明可减少送审的理由,并附上有效的相关证明(单位审核盖章)。
3.送审论文和获奖证书或报刊杂志的复印件等材料一并装入大信封(信封可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并用A4纸打印送审论文的信息(样本见附件),然后粘贴在信封的正面上。同一人送审的两篇论文中如果是不同类别的,应分两个信封装。
4.各单位于6月24日前上报①送审论文、②《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同时将《中学高级教师送审论文汇总表》(以EXCEL格式)和送审论文电子稿通过277142129@qq.com邮箱或办公助手发电子邮件给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郭昌华老师。
5.上交的材料不规范或不合格的一律退回重做,逾期不予补交。
附:丽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论文送审工作的函》等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