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龙谷之韵”中小学生书画现场赛的补充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龙谷之韵”书画现场赛的通知》(遂教发〔2016〕50号)要求,定于6月3日在职业中专举行2016年“龙谷之韵”中小学生书画现场赛,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6月3日上午8:30-11:00
参赛选手以学校为单位由带队老师于8:20前带至职业中专篮球场集合。
二、比赛地点:遂昌职业中专一楼餐厅(中学组)、二楼餐厅(小学组)
三、评委抽调
因比赛需要,决定抽调部分美术老师担任此次比赛的评委,名单如下:
(一)小学组评委:王芸(遂昌中学)、江建华(遂昌职业中专)、苏君兰(遂昌职业中专)、蓝小根(遂昌三中)、谢依军(民族中学)、王刚(遂昌三中)、王灵华(育才小学)、雷金南(妙高小学)、黄慧洲(梅溪小学)、雷声宏(实验小学)
(二)中学组评委:张伟能(实验小学)、王丽(育才小学)、朱平洲(妙高小学)、张灿明(大柘小学)、张英贵(育才中学)
请相关学校安排好评委老师的工作。
四、其他要求
1.比赛所需纸张(包括草稿)等材料选手自备,主办发仅提供少量备用纸张。作品标签,张贴在作品背面。
2.各校要对参赛学生进行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教育。严禁携带零食入场,严禁乱扔垃圾,严禁大声喧哗,比赛过程中产生的废纸要放置在纸篓中。对于屡次违反赛场纪律的选手,评委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3.各校要制订参赛安全预案,做好与家长的对接,强化往返途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参赛。
4.选手由带队老师统一带入职业中专校内。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到职业中专校门外。家长一律在校门口止步。
5.比赛期间,除了评委和工作人员,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到比赛场地内,以免干扰比赛的进行。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