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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作者:电教馆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5-12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为促进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教育技术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服务课改,助力育人模式转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请各对应学段的学校集中教师团队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选题按时完成微课程选题申报和开发,努力提升遂昌县微课程开发水平,争取更多微课程入选省平台。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6〕44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丽教办技〔2016〕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方法和报送要求

(一)学段、选题范围和报送数

 

学段

选题范围

各校报送数

承担学校

高中

学科指导类

2

遂昌中学

兴趣拓展类

2

教师培训类

1

中职

学科指导类

2

职业中专(建设内容详见省文件中职教育类要求)

兴趣拓展类

2

教师培训类

1

初中

学科指导类

不限

各初中学校,其中县属学校须完成至少两类的各一个微课程

兴趣拓展类

不限

教师培训类

不限

小学

学科指导类

不限

各小学,其中县属学校须完成至少两类的各一个微课程

兴趣拓展类

不限

教师培训类

不限

学前

兴趣拓展类

2

示范幼儿园教师类一个微课程,妙高、实验幼儿园兴趣类各一个微课程

教师培训类

1

(二)推荐方法

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微课程选题及申报情况择优推荐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微课程选题作品进行评审,优秀选题作品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原则上即入围省微课程开发)。

(三)报送要求

以学校为单位,于2016年6月5日前报送到电教馆。报送作品时须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以文件夹形式建立“2016年遂昌县(XX学校)微课程开发活动作品库”,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学前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中职组,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选题范围名称,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加选题的微课(或微课程)作品、《2016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

①由参评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签名及所在单位盖章《2016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

②由报送学校统一填写并盖章的《2016年度浙江省微课程开发活动推荐课程目录汇总表》。

以上各项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纸质加盖公章及电子稿各1份。

(3)网络申报(重要环节并注意时间节点)

各微课程作品开发者同时通过“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进行选(6月5日前)和开发(9月底前)网络申报(注:根据去年选题申报情况,选题申报时要提交微课程中1个微课知识点样例(含1个知识结构图、1个微课视频、与微课视频配套的3个配套练习和答案、1个学习任务单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教学资源),今年要以登入网络申报平台看具体要求执行。前述的电子文档材料四级文件夹内的选题的微课程作品中也要有这些内容。

       二、其它事项

        1.认真阅读省市文件关于微课程选题申报开发要求,将作品做到合格规范优质,相关表格在省文件附件中下载。

2.建议各教师平时登录浙江微课网学习并应用其微课资源用于教与学,亦可点击首行学做微课项进行微课含义、制作等内容学习。

3.开发申报负责人用“教师管理培训平台账号和密码”登录浙江微课网,点击首行微课大赛项,进入选择相应类别栏目(基础教育、中职教育、名师专题)进行申报。

4.基础教育微课程选题申报开发可以本校独立完成也可与其它学校联合或与教研员共同完成。

5.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由县教研室负责课程开发指导,中职类由职成教科负责开发指导,县电教馆负责组织评选推荐上报及技术支持。

6.联系人:电教馆:叶增喜;0578-8124809。

报送方式:scyzx@126.com办公助手。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附件2: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省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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