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师生利用寒假时间参与自制教具评选活动。具体详见省中心评选通知。申报材料请于2月29日前上报县电教馆。
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
2016年2月3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举办浙江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