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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进修学校 文章来源:进修学校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1-07 字体:

全县各小学:

2015年小学语文、数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已经完成综合课程、专题课程和实践性课程的研修。根据两学科培训机构的安排将进行评优工作,现将我县能力提升工程提升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小学语文(培训机构浙江大学)

1.优秀学员:每个工作坊1名,由坊主根据前期研修情况择优推选。(推荐表见附件

要求:

(1)积极参与平台培训,并按时完成课程的学习和作业的提交;

(2)参与话题讨论活跃,发表内容合理、深刻并有指导性;

(3)研修计划安排合理并能有效实施,各项作业主题一致,能够体现信息技术的应用;

(4)研修成果有鲜明特色及示范效果;

(5)能在工作坊研修中起带头表率作用。

2.优秀坊主:全县1名。由坊主填写自荐表,教师进修学校根据各工作坊研修情况和自荐材料择优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要求:

(1)认真履行坊主职责,积极执行坊主任务;

(2)做好模范带头作用,按时完成平台课程学习及作业的提交;

(3)发挥主观能动性,完善工作坊的管理,及时发送有关活动通知;

(4)工作坊建设有特色,坊内资源建设充沛;

(5)参训期间多次组织高品质的研修活动,做好相关活动简报,并在工作坊成功展示;

(6)带领的工作坊研修成果成绩显著。

3.具体措施

(1)由浙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组对通过评选的参训人员颁发优秀学员或优秀坊主证书,并报省工程办备案;

(2)对于获得优秀学员或优秀坊主称号的人员名单将在浙大“能力提升工程”平台进行展示。

二、小学数学(培训机构浙江师范大学)

(一)评选对象及标准

1.优秀学员:推荐人数不超过工作坊人数的10%,由坊主根据研修情况择优推荐(推荐表见附件)。

要求:

(1)在本校参训活动中起到积极带头作用,获得所在学校认可;

(2)培训过程中积极主动,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并能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项目总成绩85分及以上;

(3)积极参与校本研修线下活动;

(4)参与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评选活动者,提交案例符合要求。

2.优秀管理员(含坊主):推荐人数不超过管理员的20%,由各校管理员、各工作坊坊主自荐(自荐表见附件),教师进修学校择优推荐。

要求:

(1)积极落实完成学校(本工作坊)教师培训工作,上传下达,效果显著,起到带头作用,被所在区县/学校教师认可;

(2)及时督促学校(本工作坊)学员的学习情况合格率达到100%;

(3)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回复率100%;

(4)及时总结学校校本研修经验,形成活动报告;

(5)校本研修活动形式多样,学员参与度高,效果反响好;

(6)学校(本工作坊)有参与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评选活动,提交案例符合要求。

3.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评选标准参见附件

(1)一个参评案例包含本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坊研修中的教学设计、教学课件和课堂录像三部分。只要在原课堂录像存放云盘(或教育资源网)相同位置上传教学设计和教学课件即可。

(2)参评案例填写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资源信息表。(见附件

(二)其它事项:

1.优秀学员必须提交信息技术应用案例。

2.其他学员有兴趣参加信息技术应用案例评选的也可参加。

3.经审核通过的优秀名单,由浙师网院统一发放证书。

三、注意

1.各工作坊及时完成优秀学员的推荐工作,优秀学员及时备好相关评优材料(推荐表,小学数学还要本次工作坊案例)。

2.各坊主和校管理员积极自荐优秀管理员(坊主)。

3.相关评优材料于1月10日前由学校平台管理员提交教师进修学校雷云清、周昌良老师。联系电话628139、663311。

 

 

附件:

1.浙江大学(小学语文)评优推荐表(含优秀学员和优秀坊主)

2.浙江师范大学(小学数学)评优推荐表及案例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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