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校地名普查的通知
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辅导小学:
根据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要求,现将教育系统地名普查 工作布置如下:
一、教育系统地名普查表(教育网-内部资料-交流材料栏下载)
对原有本校的《地名普查表》进行完善和修改,注意事项如下:
1. 标准地名:公章一致
2.来历要写,目前校名称的文件或依据
3.地名的含义:位于**行政区域,学校职能
4.地理实体概况:,学生、教师、班级数
5. 地址:要写门牌号
6.登记人:学校填写人,审核人:填校长,要手签。登记时间2015年9月1日
二、照片
(1)采集要求
有地名标志的地理实体可拍摄清晰的近景和远景(有背景)照片;无地名标志的地理实体可从多角度拍摄照片。(要求二张,一张全景,一张有大门有校牌)
(2)格式要求:JPG格式,尺寸介于1280×960像素至4096×3072像素。
三、上报
请各校于12月10日前将《地名普查表》电子表和照片,《地名普查表》纸质一份盖章,一并给民政局:方慧香,电话:8122426、696216。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