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迎接省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创建检查评估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开展教育技术装备规范管理示范县(市、区)检查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5〕85号)精神,省教育技术中心检查评估组,将于12月中上旬对我县进行检查评估,请各校按照创建会议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迎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结合本校创建方案,加快实施及整改提升。
2. 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类装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3.人员分工明确,台帐资料齐全。
4.做好资产管理,特别是日常管理。
5.深化应用,加强使用管理及维护。
6.物品摆放规范整齐有序(仪器、药品分类摆放、要有编号有标签)。
7.危险品存放使用符合要求(按实验教学督查细则)
8.加强场地卫生及环境美化。
9.展现学校特色。
10.及时检查教育技术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