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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jck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1-19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学生资助管理,切实提高资助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落实《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学生资助工作检查的通知》(丽教办计〔2015〕136号),各校在11月23日前组织开展学生资助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的落实情况;普通高中“贫困生教育券”和国家助学金的落实情况;义务教育“贫困生教育券”和“营养改善计划”的落实情况;学前教育保育费资助落实情况。2015学年第一学期中职资助人数现场核实。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和资助干部配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资助对象的认定是否准确,认定、公示和资金发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助资金问题,助学金是否通过资助卡发放,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与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

学校资助工作档案清单:

1.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建设。

2.学生资助具体管理办法(制度)。

3.学生申请表、受助对象公示名单,资助发放清单,普高、中职资助卡发放清单,中职学籍变动、专业变动情况等。

4.学校资助资金收支总账、明细账及会计凭证,义务阶段营养改善计划收支情况等。

5.特殊困难(因病、因灾等造成暂时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学生帮扶情况。

6.高中段学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与管理,是否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情况。

7.资助工作信息及宣传资料。

三、检查要求和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包含以下内容:工作机构、制度建设情况;资助工作开展情况;资助工作宣传情况;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方案);其它有特色的资助工作等。

11月23日—11月27日,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各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及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市教育局将有关学校下达整改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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