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我读宪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中心成技校,云峰街道中心幼儿园、石练镇中心幼儿园:
现将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我读宪法”征文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5〕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积极组织全校师生参加征文活动,并依托此次活动,广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要求各校至少上交一篇学习体会,于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scjyjbgs@163.com。
附件:《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我读宪法”征文活动的通知》
遂昌教育局
2015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