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遂文明办〔2015〕6号
关于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
县作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全县各中小学校: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落地生根,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丽水市《关于开展全市优秀童谣征集活动的通知》(丽文明办〔2015〕13号)要求和省文明县城复评工作任务,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联就做好优秀童谣征集活动通知如下:
一、题材范围
重点征集符合以下三方面主题的优秀童谣: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2.围绕“中国梦”宣传教育,激励未成年人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
3.围绕中华传统美德的传承和礼仪礼节教育,倡导未成年人勤俭节约、诚信友善、孝老爱亲。
4.围绕“五美遂昌”建设,抒发未成年人爱家乡的情怀。
二、征集标准
1.童谣可以是新近组织创作的,也可以是近年来创作的或已在当地广为传诵经整理的原创作品(限遂昌县范围内)。
2.童谣内容应充满时代气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唱,体现童心童趣。
三、具体要求
1.任务分配。作家协会创作任务不少于40首,诗词楹联学会创作任务不少于20首;各中小学校未成年人作品不少于3首,教师作品不少于2首;
2.征集截止时间:9月30日。作家协会和诗词楹联学会上交至文联黄小康处,联系电话:13857074191(674191) 邮箱:scxwl@163.com,各中小学校作品连同推荐表上交至教育局基教科雷巧菁老师处,联系电话:8122574, 邮箱:zjsclqj@163.com
附件:优秀童谣推荐表
遂昌县文明办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文联 2015年9月6日
附件
优秀童谣推荐表
推荐单位:____________(盖章)
作品名称 |
作者/整理者(需注明) |
作者单位/学校、年级 |
职业 |
创作 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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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作者/整理者为多人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姓名”栏填一位主创者,在“备注”栏列出其他作者/整理者;
2.作者/整理者为在校学生的,请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注明就读学校(院系及专业)班级等情况,如本人无联系方式,可在“作者/整理者单位”栏填写监护人或指导者联系方式,并在“备注”栏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