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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中小学教师业务能力考试考生守则

作者:教研室 文章来源:教研室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8-25 字体:

1.考生在考前10分钟进入试场,按指定座位入座。

2.考生进入试场,除携带考试必需的用品外,一律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参加考试。进入试场前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收存。

3.考生答题前必须在答卷密封线外指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

4.考生答题一律使用蓝色、黑色水笔或圆珠笔。答题时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在试卷上用不同颜色的笔交替答题,不得擅自在试卷上自加附页或贴纸答题,答案不得书写在密封线内。

5.禁止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或乱涂乱画,违者以零分论处。

6.考生在试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纪律。考试时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喧哗吵闹,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换卷或代考。

7.考试时间120分钟(15:00-17:00)。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参加考试,不足60分钟不得交卷离场,若60分钟后要离场的,须经监考教师核对试卷后才能交卷离开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一旦离开试场后不得再次返回试场考试。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整理后反放在桌上。禁止将试卷带出考场。

8.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试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

9.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停考及通报批评的处分。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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