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公告通知>详细内容

公告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师进修学校 文章来源:教师进修学校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8-19 字体: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工作的通知 
----- 浙教办师〔2015〕1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教师培训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浙教师〔2014〕145号)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提升工程”主要任务
    1.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分年度、分学段、分学科、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我省将于2015年上半年开展“提升工程”试点工作。试点地区为金华市婺城区、台州市玉环县和绍兴市越城区,培训对象为小学学段语文、数学两门学科的全体教师。
    试点工作由浙江省“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统一组织,试点培训委托浙江师范大学具体实施。开班时间、培训组织等事项另行通知。
    2.在部分学科先行开展。在试点的基础上,下半年我省将在小学学段的语文、数学两门学科的全体教师先行开展培训。具体承办单位、培训时间、选课办法等将在公布2015年下半年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自主选择培训项目时统一发布。培训工作于2015年9月开始。
    3.抓好实施前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为确保培训实效,省“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将于2015年4月组织开展各市、县(市、区)“提升工程”实施负责人和信息技术骨干培训者(各1名)省级培训,进一步明确“提升工程”的目标任务、实施特点和测评要求,以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报名汇总表》在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下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市、县(市、区)须于2015年8月前组织开展校长培训,明确校长作为本次培训第一责任人的任务、职责,明确校本研修的特点和要求。具体培训内容和要求将在4月举办的省级培训班中统一布置。
    各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开始前,务必做好辅导教师等人员培训工作,使他们在培训一线能发挥好组织、辅导、管理和答疑解惑的作用。
    4.培训周期和学时。每位教师培训周期不少于3个月,其中网上培训不少于60学时(折算后计入20学时),校本研修与教学实践不少于30学时。完成后折算为50学时。
    二、培训项目申报
    (一)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办法》取得培训资质,并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丰富的教师远程培训实施与管理经验;
    2.具备功能完善的网络培训平台,并对网络培训社区、校本研修有较强的支持能力;
    3.提供高质量的网络培训与校本研修一体的培训实施计划;
    4.培训课程符合国家标准和《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工程培训课程开发指南》(可从“平台”下载),并有较强的学科针对性;
    5.具备有效开展网络培训和校本研修的教师团队和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二)申报要求和时间。
    本次申报项目为2015年下半年先行开展培训的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两个学科。培训机构需按要求认真填写《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项目申报书》(可从“平台”下载)。平台申报受理时间为2015年6月20日―7月6日,专家评审时间为7月7日―20日。培训项目发布时间为7月22日左右。
    培训项目发布前,我省将组织培训机构向各市、县(市、区)展示培训方案,由各地自主选择培训机构。
    (三)培训方案研制要求。
    1.本次培训项目方案设计必须遵循“需求导向、结合学科、突出应用、专家主导、团队研发,严格论证、科学完善”的原则,按照教育部相关标准和我省课程开发指南,设置适合不同学科、学段特点的培训方案,开发相应的培训课程。项目申报书须附本领域专家推荐意见,以确保申报方案的质量和要求。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领域有丰富教师培训经验的专家,培训团队须包括培训专家、教育信息技术应用专家和一线优秀中小学教师。项目方案应对授课教师特长及培训内容作简要说明。
    3.培训方式必须有机结合网络培训、校本研修、课堂实践等重要环节。校本研修、课堂实践要有明确研修主题、目标任务、活动内容、进程安排,网络支持平台、课程和服务内容,培训组织、过程管理和测评要求等。
    4.明确培训实施与管理人员职责,清晰描述培训管理者、校长、辅导教师、技术支持等有关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5.符合《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课程开发指南》要求的培训课程和案例资源,培训方案需对培训课程的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三、能力测评组织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主要采取教师网上自测和基于证据的评价方式,包括培训前测评、过程性测评、发展性测评三个部分。
    1.培训前测评由各培训机构按照省“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统一要求和测试程序组织进行。主要用于指导教师选择合适的培训课程。
    2.过程性测评主要对学员参与网络培训、校本研修和教学实践过程和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时检测,并对培训目标达成程度进行评价。过程性测评由培训机构根据省测评系统和管理要求组织实施,浙江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将对过程性测评进行实时监控。过程性测评合格者方可参加发展性测评。
    3.发展性测评由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通过网络测评系统统一组织,由学员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当地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性测评成绩合格者,准予结业,由省统一颁发合格证书,记入培训学分。
    四、培训组织实施
    1.建立培训监管体系。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提升工程”实施的监管工作,通过网络测评系统对各地“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确保“提升工程”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实施。
    各县(市、区)要做好培训过程中的校本研修和课堂教学实践指导与评价工作,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给省教师教育质量监控中心。
    2.有序组织参训人员报名。下半年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和组织,参训人员通过“平台”以校为单位统一选课。考虑到本次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的特点和要求,为更有效地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和课堂实践交流,形成良好学习和积极推广应用成果的培训和交流环境,原则上同一地区、同一学科的教师,均安排在相同培训时间和机构参加培训。
    2013年以来,培训对象中已参加过教育部“英特尔未来教育” “微软携手助学” “乐高技术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计划” “中国移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等项目和省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的教师,除自愿参加本次培训者外,均安排到2016年以后进行。到退休不满5年一轮培训周期的,自愿参加培训。
    3.全力做好培训的组织与实施。各市、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培训的部署和落实工作。各中小学校要做好教学安排,克服工学矛盾,有效组织开展校本研修和教学应用实践,并督促教师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参训教师培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4〕14号)要求,精心组织,创新培训模式,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培训机构须至少提前5天通知参训学员参加培训。
    2015年“提升工程”各工作环节的进程安排详见附件。
    五、培训经费
    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经费由各级财政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培训费标准为600元/人。培训学员先按收费标准缴费,培训结束后回当地报销。培训经费专项用于网络培训、辅导助学、培训管理、资源建设、能力测评等费用开支。各培训机构要严格培训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六、有关材料报送
    1.培训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申报单位的培训项目《申报书》于2015年7月6日前上传至培训管理平台。
    2.各地教育局材料报送。各地参加“提升工程”负责人和信息技术骨干培训者省级培训人员名单以设区市为单位汇总,《报名汇总表》于2015年3月30日前报省“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联系人:姜媛瑜、张翼天、徐建华,电话:0579―82282827,邮箱:jyy0106@163.com
    3.学员选课通过省培训管理平台由学校组织。

附件: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工作进程表

附件

2015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主要工作进程表

 

序号

主要工作

完成时间

具体工作内容

参加单位和人员

责任单位

1

浙江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课程开发指南

2015年2月28日前

根据教育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课程标准结合浙江实际修订完善

省教育技术中心;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和有关专家

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2

部署2015年培训工作

2015年3月10日前完成

提出2015年培训工作计划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3

浙江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系统

2015年3月10日前

根据教育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结合浙江实际开发

省教育技术中心;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和有关专家

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4

信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细则

2015年4月10日前

对机构管理、项目实施、测评工作等提出明确具体的实施要求

省教育技术中心;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和有关专家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5

组织开展各级工程办负责人培训

2015年4月中旬

2015年3月30日前完成报名,4月中旬开展培训

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程实施办有关人员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地教育局

6

受理培训机构项目申报

2015年6月20日―7月6日

培训机构通过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上传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省培训平台管理员

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7

对培训机构和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015年7月7日―20日

组织有关专家对培训机构和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提升工程专家组成员

提升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

8

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发布

2015年7月下旬

在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发布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平台管理有关人员

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9

组织开展培训报名工作

2015年7月下旬―8月上旬

组织教师在培训管理平台上进行报名

上述学科全体教师、培训平台管理员

各地教育局和工程办

10

培训资格审核

2015年8月中旬

校长对本校教师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中小学校长及有关人员

各有关中小学

11

培训机构审核

2015年8月下旬

培训机构受理审核

发放培训通知书

培训机构有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

12

组织开展校长和负责人培训

2015年8月中旬前完成

时间安排在7―8月开展

各地教育局、培训机构、校长和测评管理员

各地教育局

13

举办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培训

2015年9月培训班开班前

培训机构开班前举办技术员辅导员工作坊坊主等相关人员培训

培训机构及有关人员

各培训机构

14

开展培训

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

开展网上培训+校本研修+课堂应用实践

培训机构、当地工程办、参加学校

培训机构、参加学校

15

开展终结性测评

2015年12月

组织开展培训终结性测评

各地教育局、培训机构和省工程指导实施办公室

各地教育局和省工程办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