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指标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实施意见》(遂教发〔2014〕67号)的精神,结合各校编制的情况和学科教师需求及各校上报的交流人员情况,现将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指标下达给各校,请相关学校认真做好交流工作。
1. 根据指标要求,将交流指标落实到人,于2015年8月21日前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名单》(纸质和Excel格式各一份)报县教育局和流入学校。
2. 交流人员于秋季开学教师报到时间前到流入学校报到。(由流出学校通知到交流人员)
3. 流出学校和流入学校要加强联系和沟通,深入细致的做好交流教师的思想工作,以流入学校为主、流出学校为辅,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住宿、用餐、子女就学等各类困难。
附件:1. 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指标
2.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名单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