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办人〔2015〕83号)文件精神,我县可推荐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若干人(若无人选可不报)、丽水市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1人、丽水市优秀教师5人、丽水市优秀教育工作者5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系统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丽教办人〔2015〕83号)以及文件中提到的相关文件(网上可以搜索),充分了解各类先进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鼓励教师、教育工作者踊跃报名参评,并以此为契机激发教师、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的热情。
二、“丽水市教育年度人物奖”评选范围:为丽水教育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和社会团体。各校如有推荐对象可直接把推荐对象的姓名或团体的名称与教师的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三、各校推荐人选时按本校教职工人数进行推荐,50人以下的学校可推荐1人, 51-100人的学校可推荐2人,101人以上的学校可推荐3人。县教育局在各校推荐上来的人选中,择优推荐上一级先进人选,没有向上一级推荐的全部作为县级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外地区派往我县支教的教师直接确定为县优秀教师,相关学校把他们的姓名和派出学校名称(全称)报上来就可以了。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原则上同一等级荣誉称号六年内不宜重复获得(近6年市级以上先进人员名单附后,各校推荐人选时可参考)。
四、上报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推荐人的相关信息必须在单位张榜或校内网公示5天。
五、申报材料、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要严格按照(丽教办人〔2015〕83号)文件和相关的文件及办法执行。
六、各类先进推荐材料请于2015年7月13日前上报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二),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助手发给郭昌华老师,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