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遂昌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局直属单位、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关于遂昌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遂人社发〔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同时,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今后涉及到岗位变动的,需提供最新的继续教育证书,报名表及缴费签字不再适用,从2015年7月开始执行。请符合岗位变动的专技人员要及时参加继续教育(公需培训)。
附件:关于遂昌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