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章程建设的补充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今年3月30日,县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法〔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印发了《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遂教发〔2015〕23号),并于4月3日召开了学校章程建设培训会。前段时间,各校完成了学校章程的起草工作,据了解总体质量不够高。为了保质保量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认真修改,确保学校章程的质量
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学校章程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对学校章程初稿的修改过程中,校长要担当起“一把手”的责任,亲自参与,严格把关,做到学校章程内容具有合法性、规范性、权威性、前瞻性、稳定性、特色化;文字表述通俗易懂、规范、精练,不出现表达错误现象。
二、规范程序,确保章程建设过程的合法性
学校章程是学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内部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各校在章程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做到程序规范。近段时间各校要完成以下程序:(1)将学校章程草案或修订稿,提交教职工讨论,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并认真修改;(2)将修改后的学校章程草案提交学校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审议、表决通过;(3)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4)章程核准稿报县教育局核准。
三、按时完成,确保如期完成章程建设任务
本学期临近结束,工作任务繁重,各校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将学校章程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按照《遂昌县中小学章程建设推进方案》中规定的时间结点完成相应的程序,确保如期完成我县学校章程建设任务。下学期各校将根据学校章程,结合实际,全面系统地修订、清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立、改、废工作,建设具有学校办学特色的制度体系。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