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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作者:遂昌教育局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04-30 字体:

遂昌中学、育才中学、遂昌三中、民族中学、实验小学、妙高小学、育才小学、示范幼儿园、妙高幼儿园:

为促进教育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运用教育技术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和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经教育局研究决定由你们来先期承担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见分配表),希望承担学校起到示范引领,集中教师团队力量,按时完成选题申报和开发,推进遂昌县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现将《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浙教技中心〔2015〕29号)和《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推荐方法和报送要求

(一)推荐方法

本次通过指定学校承担微课程开发的方式进行,承担学校的微课程作品全部推荐报送市教育技术中心;由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作品进行评审,再择优报送省教育技术中心。

(二)报送要求

请各承担学校,将《浙江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申报表》及汇总表(表格在省通知附件中)一式两份按微课(或微课程)名称分学科、学段等信息分类装袋,(纸质的要有单位盖章,电子表发到scyzx@126.com),于2015年5月7日之前报送至遂昌县教育局电教馆(相关配套作品由电教馆统一刻录)。同时通过“浙江微课网”(http://wk.zjer.cn)进行网络申报,提交微课程中1个微课知识点样例(含1个知识结构图、1个微课视频、与微课视频配套的3个配套练习和答案、1个学习任务单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教学资源)。

二、遂昌县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选题学校分配表

学段

选题范围

报送数

承担学校

高中

学科指导类

2

遂昌中学

兴趣拓展类

1

遂昌中学

教师培训类

1

遂昌中学

初中

学科指导类

2

育才中学

兴趣拓展类

1

民族中学

教师培训类

1

遂昌三中

小学

学科指导类

2

育才小学

实验小学

兴趣拓展类

1

妙高小学

教师培训类

1

实验小学

学前

兴趣拓展类

2

示范幼儿园

妙高幼儿园

教师培训类

1

示幼幼儿园

 

 

     三、其它事项

    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由县教研室负责课程开发指导,县电教馆负责技术支持。省里对本次活动开发的微课程资源将根据资源建设应用情况酌情奖励。

   四、联系人:叶增喜;联系电话:8124809。

 

附件:

   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2.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微课程开发活动》的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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