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学期资助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育才中小学:
2015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网上申报工作开始了,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各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本次工作顺利按时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本次申报各校必须于2015年4月9号前登录省财政教科文网( http://xszz.zjedu.gov.cn/indexAction.edu),按时完成教育券和营养餐的申报工作。
二、义务教育学校
教育券只有县城收取住宿费学校的一类贫困生享受(二中、三中、民族中学、妙高小学);
小学营养餐按上次助学快报的申报情况上报。
各学校要填写好本学期新增的享受助学教育和营养餐的学生。教育券和营养餐申请表(申报表原则上一学年申报一次),两券享受名单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一周,申报表和汇总表学校统一存档、备查。
将享受教育券的五类生和其他特殊贫困生的申报表及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效证件于4月10号前上交到计财科巫书林。
三、职高和普通高中上报口径还在等教育部通知。
四、学前教育
做好“五类”贫困生及其他特殊贫困生申请表并提交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和"五类"贫困生资助名册(注意从2015年春季开始资助经费按每生每学期600元标准发放)。
将纸质申请表、有关证件复印件和电子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于4月10号前交到教育局计财科巫书林。
五、操作说明详见《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信息填报操作流程说明》
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信息填报操作流程说明
首先,用户登录系统后,先查看需具有具体业务操作模块的权限,若无权限,可联系本级的系统管理员进行授权。
4、学校检查学生基本信息、完善学生“资助类别”。(学校用户)
学校依次选择“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义务教育学生基本信息”,
选择好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出相关的学生数据。需修改完善学生“资助类别”列,可以进行批量设置。
注:
①此处的学生信息来源于中小学学籍系统,系统会自动同步有学籍的正常在校生。
②在此界面可勾选相关学生记录后,点击“批量设置资助类别”按钮,可批量操作学生的资助类别。
5、学生资助数据填报。(学校用户)
进入“义务教育资助—资助管理—学生资助管理”模块,该模块提供查询、填报、删除、复制及导出的功能。
第一步:复制上学期相应资助项目受助名单
为了方便操作,对于不同学期但有相同项目类别的数据,可用“复制”功能进行复制数据。
1)、:点击“复制”按钮后,进入详细页面。
2)、:在弹出的信息框中选择相关条件后,点击“确定”按钮。
注:
①要复制的数据必须是:已填报过的学期的数据会显示在要复制的学期下拉框内,复制后的数据状态为“待审核”,需教育局初审,财政局复审。
举例如下:
A、要复制的学期选择2012学年第1学期,后面的资助项目中选择省营养餐(小学一年级)、省营养餐(小学二年级)、省营养餐(小学三年级)、省营养餐(小学四年级)、省营养餐(小学五年级)、省营养餐(小学六年级),复制到的学期可选择2012学年第2学期,后面的资助项目中选择省营养餐(小学);
B、要复制的学期选择2012学年第1学期,后面的资助项目中选择省营养餐(初中一年级)、省营养餐(初中二年级)、省营养餐(初中三年级),复制到的学期可选择2012学年第2学期,后面的资助项目中选择省营养餐(初中);
②省住宿费复制方法与上述类似;
③以上操作请注意2012学年第1学期分年级的每个资助项目均需要复制一次。
第二步:填报受助名单
选择“项目名称 ”后,再点击“填报 ”按钮进入,填报(如已复制过上学期受助学生名单,则可在此补充填报本学期新受助学生)受助学生名单。
注:只有“填报”之后的学生才显示在此查询页面,其状态为“待审核”。
第三步:选择相关的学生后,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填报。
注:
①填报之后,数据状态为“待审核”,“待审核”状态的资助金额在查询页面可修改,页面自动保存。
②当前学期该资助项目已经填报过的学生在填报页面是不显示的。
③在此界面也可勾选相关学生记录后,点击“批量设置资助类别”按钮,可批量操作学生的资助类别。
第四步:删除受助学生名单。
如需调整名单,删除受助学生,需先查询出要删除的数据,勾选后 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注:只有处于“待审核”、“初审不通过”及“复审不通过”的数据可删除。
第五步:导出受助名单
先查询出相关数据,选中后点击“导出”按钮。
注:如果没有勾选相关数据,系统则默认导出查询出的全部数据。
附件2:义务教育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