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季学期助学工作快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育才中小学:
请于3月12日上报以下数据,报计财科巫书林:
1. 学生用餐人数。表格见附件。
2. 营养餐人数,营养餐名册。表格见附件。
(1)小学营养餐只有住校生和不住校的一类贫困生才能享受。初中学生营养餐享受人数基本上和上学期一样,学校在低保人数增加的情况下,营养餐享受人数也相应增加。
(2)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义务教育营养餐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学期500元,每天1餐,每餐5元标准。各校要合理安排,提高营养餐和学生伙食质量,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经费合理使用。
3. 普通高中少数民族教育券,表格见附件。
4. 做好学前、义务教育、高中段贫困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网上申报另行通知。
附件:学生资助快报